代表处设立
关于设立联络处的常见问题
- 外国公司如何在土耳其设立联络处?
- 申请设立联络处需要哪些材料?
- 联络处与分支机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 联络处可以经营多长时间?
- 联络处有权开展商业活动吗?
- 联络处员工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许可?
- 申请时是否必须进行公证和加注apostille认证?
- 设立联络处需要多长时间?
- 联络处有税务义务吗?
- 在伊兹密尔和卡尔希亚卡设立联络处是否必须有律师支持?
- 如何向工业和科技部提交联络处申请?
- 如何延长联络处的经营许可?
- 关闭联络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外国公司名下联络处可以有多少员工?
- K&L法律咨询如何支持联络处设立流程?
联络处设立
联络处对外国公司在土耳其意味着什么,如何设立?
联络处是一种特殊的组织结构,允许外国公司在土耳其从事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沟通协调等非商业活动。外国公司设立联络处后,不能直接在土耳其进行商业交易,但能便利与潜在合作伙伴的联系,制定投资计划并分析当地市场。
拟设立联络处的外国公司需准备母公司成立文件、最近三年的业务报告、申请书及授权代表文件。这些文件需经公证并加注apostille认证。申请提交至工业和科技部,通常获批有效期三年,期满可续期。
设立联络处不涉及纳税义务,但需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工作许可。在伊兹密尔和卡尔希亚卡,聘请卡尔希亚卡律师、伊兹密尔律师、入籍申请顾问及外国人法律律师提供专业咨询,确保流程快速且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