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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设立

关于设立联络处的常见问题

  1. 外国公司如何在土耳其设立联络处?
  2. 申请设立联络处需要哪些材料?
  3. 联络处与分支机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4. 联络处可以经营多长时间?
  5. 联络处有权开展商业活动吗?
  6. 联络处员工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许可?
  7. 申请时是否必须进行公证和加注apostille认证?
  8. 设立联络处需要多长时间?
  9. 联络处有税务义务吗?
  10. 在伊兹密尔和卡尔希亚卡设立联络处是否必须有律师支持?
  11. 如何向工业和科技部提交联络处申请?
  12. 如何延长联络处的经营许可?
  13. 关闭联络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4. 外国公司名下联络处可以有多少员工?
  15. K&L法律咨询如何支持联络处设立流程?

联络处设立

联络处对外国公司在土耳其意味着什么,如何设立?

联络处是一种特殊的组织结构,允许外国公司在土耳其从事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沟通协调等非商业活动。外国公司设立联络处后,不能直接在土耳其进行商业交易,但能便利与潜在合作伙伴的联系,制定投资计划并分析当地市场。

拟设立联络处的外国公司需准备母公司成立文件、最近三年的业务报告、申请书及授权代表文件。这些文件需经公证并加注apostille认证。申请提交至工业和科技部,通常获批有效期三年,期满可续期。

设立联络处不涉及纳税义务,但需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工作许可。在伊兹密尔和卡尔希亚卡,聘请卡尔希亚卡律师、伊兹密尔律师、入籍申请顾问及外国人法律律师提供专业咨询,确保流程快速且符合法律规定。